关于2023年秋季象山县中心城区插班生线下报名的通告
中心城区的一年级、初一新生网上报名及公示工作已完成,现将中心城区插班生的线下报名要求通告如下:
(资料图)
报名对象
回城插班生
非一年级或初一年级,户籍在丹东或丹西街道,且不在中心城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、少年(休学期间不得转学)。
随迁子女插班生
非一年级或初一年级,户籍不在我县且未在我县就读、秋季申请转入我县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(休学期间不得转学。六年级及九年级的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)。
报名时间
7月3日-7月6日(8:30-11:30,14:00-17:30)。
报名所需资料及要求
回城插班生
1.丹东(或丹西)街道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;
2.房产证的原件或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;
3.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;
4.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(需去现就读学校打印)。
其中以下情况的回城插班生只需携带1和4的资料即可:①城郊村;②有户无房;③集体户。
随迁子女插班生
1.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;
2.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、积分单(居住证为电子卡的可直接打印,“0”积分无需上交);
3.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;
4.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(需现就读学校打印)。
若申请人因故未在象山县申领《浙江省居住证》,但已在中心城区办理居住登记的,需提供办理居住登记时间的证明材料及宁波市内社保缴纳证明,在林海学校、启力学校相应批次招生结束后,如仍有空余学位,根据宁波市内社保缴纳时间长短等情况,依次录取。优抚优待对象和高层次人才、企业人才等政策性招生对象可以通过提交入学申请,经相关部门认定后,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,不列入积分入学申请对象。
其他说明
插班生的学校安排,视学校空余学额情况进行统筹。8月下旬将由录取学校通知新生办理报名注册手续,城区招生办不再另行通知。